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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剛事件,孫志剛為什么會被打死?

admin 7 2022-10-31 15:56:09

孫志剛事件,孫志剛為什么會被打死?

孫志剛為什么會被無辜打死?2003年3月17日:中國廣州發生孫志剛事件,最后造成收容遣送制度廢除。

孫志剛事件暴露了中國一部分的社會現實,也就是收容遣送制度。

民國時期,國民政府對于社會的管理是不太嚴格的。

就算首都南京也沒有我們后來的戶籍制度,不存在什么戶口制度。

直到1948年,南京才搞了戶籍登記,目的是為了統計人口。只是戶籍制度搞了還不到2年,國民政府就敗退離開南京。

1949年以后,戶籍制度有了很大的變化。

這里薩沙多說一句。

我在朝鮮旅游時,看到朝鮮老百姓汽車經過郊區一座橋梁的時候,都需要拿一張紙給哨卡的軍警看一下,才能通過。

這應該就是通行證,沒有它的話,即便郊區的居民也是不能進入平壤市區的。

一起旅游的有個男大學生,因學朝鮮語在平壤留學2年(牛逼吧)。

他告訴我,在朝鮮從甲地到乙地必須持有類似于通行證的東西,不然就屬于違法行為,被沿途軍警發現就可以抓捕。所以朝鮮居民很少流動,也無法移動。

有一個朝鮮女同學的姐姐結婚,家里老奶奶非常高興。在孫女結婚前一天,她獨自去鄰縣親戚家要一些糯米,準備親手做一些打糕給新人吃。

本來同親戚相距也就幾里路,又是沿著公路走沒危險,誰知道一去就不會。家里亂成一團,第二天連婚都顧不上結了,全家去找人。結果就是因為老奶奶沒有通行證,被民警扣住了。好在朝鮮人還算敬老,看老人年齡大了,只是批評教育一通,關了一晚上也沒有餓著凍著,第二天就放走了。如果是年輕人,就沒那么容易放人,可能倒大霉。

朝鮮這套,同我國改革開放之前沒什么區別。

1953年4月,中國政務院首次發出《關于勸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其后幾乎每年都有類似的指令。

建國后嚴格戶籍制度的建立,農民想隨便進城也是不被允許的。

同朝鮮一樣,即便是城市居民,去外地也必須持有自己所在國家單位所開具的介紹信。如果沒有介紹信,就很容易被當作盲流抓捕起來,直到自己所在單位發來證明材料。

如果認定你是農民,就會聯絡自己的村子來領人,再送回原籍。

但遣返農民則有些難度,首先要聯絡到此人所在村子,其后這個村子還要派人來接。如果村子不配合,或者拖拖拉拉,這些農民就會長期滯留在各地派出所。

在三年饑荒時期,各地逃難的盲流數量很多,派出所的牢房根本就關不下。

況且這些人也不是罪犯,同犯人關在一起并不合適,很容易出事。

無奈之下,在1961年國家頒布了《城市收容遣送站工作方案》,設立收容遣送站等三類城市收容遣送組織,同年公安部頒發的《關于制止人口自由流動的報告》,決定由民政部門主要負責將那些沒有開介紹信的流入城市的人口收容起來遣送回原籍。其被視為收容遣送制度的正式開始,目的在于制止人口自由流動,維護戶籍制度。

為什么這么做?

兩個目的,第一是對老百姓的嚴格管理,這也是蘇聯、朝鮮當時的制度;第二是維持城鄉兩元化。在當年,干部、工人、農民是三個等級,國家提供的待遇完全不同。不可能有人心甘情愿低人一等,只能通過國家工具來維持制度。

在毛時代,這一套制度倒是問題不大。當時完全是計劃經濟,每個人都要在自己的戶籍所在地接受配給,根本無法在全國亂竄。

改革開放以后,也就完全不同了。80年代開始,城鄉人口開始流動,大量農民也進城尋找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1982年國務院發布《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雖然表面上是救助流浪乞討人員,實際上仍然是維持之前的戶籍制度,尤其不允許沒有穩定職業的農民進城。

再說通俗點,城市不歡迎打零工的農民和長期找不到工作的民工,四處游蕩。

到了90年代出現了打工潮,人員流動已經無法有效遏制,社會治安出現急劇惡化。以孫志剛被打死的廣州為例,90年代惡性案件多如牛毛,僅僅連環殺人案就有一堆,火車站一地三天兩頭有人失蹤或者當街砍人,亂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人民對治安惡化反應強烈,1990年代初,國務院《關于收容遣送工作改革問題的意見》的出臺,收容對象被擴大到“三無人員”(無合法證件、無固定住所、無穩定收入),即無身份證、暫住證和務工證的流動人員。要求居住3天以上的非本地戶口公民辦理暫住證,否則視為非法居留,須被收容遣送。

在很長一段時間,大部分暫住人員并不能辦暫住證。暫住證辦理較為麻煩,需要各種身份材料、租房證明,還有雇傭你的公司證明。如果你沒有找到穩定的工作,只是打零工,是沒有資格辦暫住證的。

暫住證并沒有任何福利上的用處,僅僅是便于民警管理而已。

另外,辦暫住證是要交費的,很多地方的辦理費用還不低。當年打工者都很窮,有時候十七八人住在一間屋內,都睡水泥地,誰愿意浪費錢。

很多人出門上街,不可能總是帶著身份證和暫住證。民警一般查身份證較多,很多人不習慣攜帶暫住證,很容易被抓。

可以說,孫志剛被抓并不稀奇。

他沒有隨身攜帶暫住證。

孫志剛是2001年武漢科技學院畢業生,在2003年2月被廣州一家公司錄取為平面設計師。

孫志剛家里相當貧窮,母親是家庭婦女,父親是個小地方的廚師。由于家境拮據,孫志剛弟弟在初中時就放棄學業,全力支持哥哥讀書。

孫志剛很聰明,后來成為改革開放后村里第一個大學生。不過,家里人都認為孫志剛從小專心讀書,有些讀書人的迂腐和固執,對社會也完全不了解。

同學認為孫志剛在學校的人緣不錯,是個好人,卻有喜歡同人爭論、認死理的毛病。

他的輔導員認為,以孫志剛這種性格走上社會,肯定會碰釘子,竟然最終被他不幸言中。

而輔導員做夢也沒想到,孫志剛碰的釘子會送掉自己的性命。

孫志剛畢業以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后,跳槽到廣州。

他雖然離開大學一年,平時只是悶頭工作,閑暇時間就是上網打游戲、上網和同學聊天,仍然對社會沒什么認識。

他是在3月17日晚上出門上網時,被攔住查到的。

剛到廣州20多天,他的公司還沒有辦好暫住證,也沒有攜帶身份證,直接被帶入派出所。

被帶入派出所的一般原則是,僅僅是沒有攜帶證件,不是直接收容或者遣返。民警會給你一個機會,打電話讓親戚朋友送來。如果能夠及時送來,就會就地釋放這個人。

當晚派出所收容了30多人,很多親友帶著證件來了,人就釋放了。

孫志剛卻被奇怪的甄別為無固定住所、無穩定生活來源和無合法證件的三無人員。

這同孫志剛自稱是有職業的大學生,以及打電話讓朋友來送證件,顯然是矛盾的。

后來我們知道,此時民警已經決定將孫志剛送到收容站去。

根據當時廣州的制度,一定要是三無人員才能進行收容,僅僅是沒有攜帶證件,原則上不能收容。

所以就故意將他寫為三無人員,目的就是盡快送過去。

當晚11點,同屋的朋友成先生接到孫志剛的電話,讓他帶著身份證和錢去保釋他。

成先生還是很講義氣的,不顧已經很晚了,由一個朋友陪同,在接近深夜12點到派出所保人。

正常來說,只要有人帶著證件來做擔保,說明該人有常住地和工作單位。一般再罰點錢,民警就會就地釋放。

成先生很快就懵了,他連續找到了兩個警察,都說孫志剛不能保釋。

成先生很奇怪,因為他看到不斷有人被保釋走出來,怎么只有孫志剛不行?

他打電話問廣州本地朋友,后者告知可能是孫志剛頂撞了警察,對方要教訓教訓他。本地人都知道,收容遣送站同看守所其實差不多,進去很可能會挨打。

于是,成先生偷偷詢問孫志剛是不是頂過嘴,孫承認但表示也沒說什么。官字兩個口,成先生認為無法說道理,只能放棄保釋,準備明天聯絡孫志剛的老板來解決。

3月18日凌晨2點左右,孫志剛被送到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僅僅9個小時后,孫志剛突然向中轉站護士殷孝玲報告自己有心臟病,要求放他出去或住院治療。中轉站就以“心動過速待查”為由,將孫送往廣州市收容人員救治站。

在轉移到醫院的文件《離站征詢意見表》上有孫志剛的簽名,他非常奇怪地寫了“滿意!感謝!感謝!”。正常人絕對不會感謝被收容關押,這顯然說的都是反話。

況且孫志剛身體健康,在大學里面還熱愛打籃球和踢足球,從沒有心臟病歷史,后來尸檢也沒有發現心臟病的跡象。那么,他為什么在收容站說自己有病呢?

也不難推論。

孫志剛進去就遭到了毆打。

收容站也好,收容站的醫院也罷,其實看守所沒有大的區別。

當年很多牢房都有牢頭獄霸,進去了就先要挨一頓打,這叫做接風,目的是殺殺你的銳氣。

之后,有的人也會不斷遭到毆打。牢頭獄霸打人目的主要是兩個,第一鎮壓看起來不太聽話的人,第二通過毆打迫使這些人向他們或者看守人員行賄,其中第二點是最為重要的。

幾乎是同一天,一個叫做張明君的23歲四川打工者,在廣州街頭也被扣住。

后來因參與毆打孫志剛被判處15年徒刑的張明君,此時也被認定為盲流。

雖然張明君有身份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和工作牌,因沒有暫住證,也被帶到派出所。一時找不到人保釋,他被送到遣送站,第二天就因為腹痛、胃炎和消化道出血被送到廣州市收容人員救治站,也就是醫院。張明君不像孫志剛一樣被打死,他還可以活著講述經歷。

張明君說自己剛到遣送站,就遭到牢頭獄霸的毒打,被打的躺在地上爬不起來。見他傷勢較重,怕人會死在遣送站,這才送到醫院去。

孫志剛顯然進去就被打了,牢頭獄霸可不是能同你講理的人,上來就先打再說話。

作為大學生,他從沒受到過這種待遇,肯定是又驚又怒。

當天,他的另一個朋友接到孫從收容站里打出的電話。據他回憶,孫在電話中“有些結巴,說話速度很快,感覺他非??謶帧薄o@然,孫被打了以后急于擺脫這個地方。

這個朋友社會經驗比較豐富,立即通知孫志剛的老板。一般只要老板出面,只要交錢就可以保釋出孫志剛。

老板派一個部下去遣送站保釋,卻被告知手續不全。這個部下迅速辦好手續后,當天下午由老板親自趕到遣送站贖人,又被告知馬上下班,必須明天再來。

第二天也就是3月19日,老板再次來到遣送站,發現孫志剛已經在前一天深夜11點被送到遣送站下屬的醫院去了。

他們立即表示要去醫院保釋,卻被告知去了醫院以后,只能直系親屬才能保釋出去。

我們合理推論,孫志剛自稱心臟不舒服,應該同時說自己被人打傷了,要求釋放或者去醫院。

遣送站不可能隨便釋放他,就直接送到醫院去。

孫志剛也許認為遣送站的醫院,真的就是醫院,在這里不會挨打,就簽字愿意過去。

其實,孫志剛根本不知道這個醫院是干嘛的。這里是比收容站更可怕的地方!

這個所謂的醫院,僅有4個精神病醫生,幾個護士和10個保安看守,卻要管理接近200名各種人員。

這些人中只有小部分是精神病人或者神志不清者,其余是各種內外傷患者,甚至艾滋病人。顯然,他們根本沒有能力進行救治,基本就是讓這些人等死而已。

關鍵,這里還不是不治療病人這么簡單。

在90年代,遣送站出人命尚且不稀奇。那么,本來就是病人聚集的遣送站醫院出人命,也就更不稀奇。

這個所謂的醫院,有著驚人的死亡率。

在孫志剛出事前一年10月、11月、12月和當年的1月前20天,這里死亡人數高達16人、15人、15人和12人,基本是2天死1個人。

如果這里是可以容納數千重病者的大醫院,這種死亡人數倒是可以理解。這卻是每月只能容納100多人的小地方,相當于每月都有十分之一的關押者死亡。

比起納粹的死亡集中營,這里也毫不遜色多少。

而這些病人年齡都在20歲到45歲之間,并沒有什么絕癥或者重大疾病。

這種死亡率,顯然是不正常的。

在孫志剛出事后,一個同時期被關押的病人就檢舉了一起命案:在孫出事的一二天內,他親眼看到一個病人在209房被活活打死。

根據醫院的記錄顯示,3月16日到3月19日短短3天內,就有3人死亡。其中2人死因是病死,1人是“頭部挫傷,顱內出血”。

后來參與毆打孫志剛的幾個人,都曾交代他們也被毆打的可怕經歷。

每個房間都有牢頭獄霸,但他們只是打手,操縱他們的是10個保安看守。

這些保安看守都非常惡劣,沒事就將人朝死里打,同時借此敲詐勒索。

可笑的是,后來參與毆打孫志剛的牢頭李海嬰,本來也是被毆打的倒霉鬼?;加行圆〉睦詈牍┦?,自己在7日進來以后,保安看守就讓人狠狠打了他三次。李海嬰被打得受不了,在第二天托朋友請兩個保安吃飯又送了錢,這才沒有繼續挨打,還被提拔為牢頭。

根據李海嬰的交代,他完全是保安的一條狗,保安讓他打誰,他就得打誰。

他的206號牢房有8名病人,都是聽話且基本健康的,都能在牢頭李海嬰指揮下打人。

一名病人韋延良說,他3月11號進來,到18號的一周內已經挨了5次打。李海嬰說,“206就是專門打人的地方,打完了,就把被打的調出去。”

孫志剛在3月18日當晚被送來以后,首先關押在201號房,這里面主要是一些精神病人,不能協助打人。即便如此,孫志剛仍然被兩個牢頭,毆打了一通。

可以說,孫志剛剛硬的脾氣和認死理的性格,讓他有了災難性后果。

幾小時后,也就是20日凌晨,羅某要出院,他的7名親屬來接他。

孫志剛搖動著鐵窗大叫:“我叫孫志剛,達奇服裝公司職工,武漢科技學院畢業的大學生。在里面挨打!”羅某不敢惹麻煩,出去后并沒有將這事說出去。

孫志剛的喊叫,惹惱了3個保安看守。這3個都是人渣,平時以毆打病人為樂趣,從不把病人的死活當回事。見孫志剛竟然敢喊冤,他們先讓201室的2個犯人打了孫志剛一頓。

不過,201室其余病人都是精神病患者,不會聽從他們指令打人,保安覺得打得還不夠狠。

他們找到李海嬰,說馬上要把孫調到206號房來,讓他組織全牢房的人痛打他。

唯恐李海嬰他們打人不夠狠,保安還說“反正打死人也沒事。我們這里死一個人,就像死個螞蟻一樣!”

根據保安回憶,孫志剛也知道了危險,加上被打得不輕,躺在地上不愿意離開201號房。

于是,那個叫做喬燕琴的保安,直接動手對其進行毆打,強迫孫志剛去206號房“我進去用右腳往孫志剛的小腹部踹了好幾腳,再上去用右腳往他的肩膀和背部踹了好幾腳,這時孫志剛便跪在地上,求我不要打他,我不理他,再往他的肩部及背部踹多幾腳,然后將孫拉了出來?!?/p>

此時李海嬰命令206號房剩余7個人,包括之前說到的張明君,一定要痛打孫志剛,不能留情。

上面提到的張明君,就問了一句“為什么要打他?” 李海嬰怒斥:“問個屁啊,讓你打就打。你不打他,就先收拾你!”張明君嚇得再也不敢說話。

在3個保安故意離開后,8人對孫志剛進行殘酷的長時間毆打:拳打、肘擊、腳踩、跳起來在背上跺,又把孫抬起來往地上摔。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張明君本來也是被人反復毆打的倒霉鬼,此時卻對孫志剛進行更殘酷的毆打,甚至跳到他的背上用力踩踏。

由于是8個人打1個,孫志剛根本無法抵抗,短短幾十秒就被打的遍體鱗傷,只能跪著哀求他們別打。一個女護士從監控看到了打人的事情,趕來制止。但保安們根本不予理睬,反而覺得李海嬰他們打得還不夠厲害。一個叫做鐘遼國的保安,做手勢讓他再打重一些。

見幾個保安不滿意,李海嬰唯恐下面會收拾他,又組織人對他進行第二次長時間毆打。

這次打完以后,孫志剛已經無法站立,哀求過來查看的護士給他換個房間。

護士將他換到205號房,這里面有15個精神病人,瘋瘋癲癲,滿地屎尿,卻一般不會打人。

沒過多久,206號房卻聽到孫志剛繼續慘叫。

他們看見一個叫做呂二鵬的保安看守,直接進入205號房用警棍毆打孫志剛。

20日上午9點,另一班護士接班后來查房,發現孫志剛倒在水泥床上一動不動,臉色發紫。

她急忙將孫志剛抬到救治室,10分鐘后宣布死亡。值班醫生面對全身沒有一塊好肉的孫志剛尸體,仍然聲稱他除趾部有異樣外,沒有明顯傷痕。

這事本來也是不了了之,用那些保安的話來說,這里死個人就像死個螞蟻。

孫志剛的家屬和同學們,則不愿意罷休。

在殯儀館看到尸體后,瞎子也知道孫志剛死于毒打。關鍵是,當時根本沒有人敢于管這件事。孫家要找律師幫助打官司,當地律師聽說是同政府打官司,沒有一個敢于出面。

孫家到相關部門反應情況,要求伸冤,各部門連續踢皮球,長時間沒有結果。

就在此事就要混過去的時候,孫志剛的同學卻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出于義憤,同學們不但出錢還出力,開始在網絡上發這件事的帖子,造成了巨大的影響。

一個無辜的年輕大學生,僅僅因為忘帶了證件就被多次殘酷毆打致死,任何人看到都會動容。

孫志剛被打死是2002年3月的事情,直到2003年1月,這個在網上很熱的帖子才被當地媒體記者看到。

外省媒體沒有一個敢于報道,當地媒體則揭露本地司法部門而聞名,雙方關系也很差,不怕出面報道。即便如此,記者們花費長達3個月才完成了6000多字稿件,上級頂住壓力發出。

見報以后,稿件頓時引起軒然大波。這篇報道是一個剛剛入職的記者,根據國外媒體報道類似案件的模式編寫的。這種直面問題的寫作方法,引起了老百姓的強烈共鳴。

當然,此時國家已經有計劃取消收容遣送制度,也就默許了輿論的發酵。

由此,孫志剛案進行了深入調查。

根據尸檢表明,孫志剛遭到可怕的長期毆打,背部有一塊高達0.6米長、0.5米寬,厚達3.5厘米的皮下出血。孫志剛從肩部到臀部,沒有一塊好肉,到處都是嚴重的皮下出血,可見當時被毆打有多重。法醫介紹,整個后背翻開肌肉,到處都是一坨坨的血塊,慘不忍睹。

除了背后的傷痕外,其他地方傷痕還有很多,比如左邊肋骨有一個拳頭大小的紅腫,是被硬物反復重擊的結果。另外,膝蓋和雙肩都有不少被煙頭燙傷的痕跡,燙的還非常重。

孫志剛內臟基本沒有受傷,是因為全身被毆打過于嚴重,導致軟組織大面積損傷出血,最終導致死亡。再說通俗點,他是被活活打死的。

法醫們認為想要把一個人打到如此程度,必須進行長時間反復毆打。

這份尸檢報道,將相關部門所謂孫志剛不可能是被打死的結論,徹底推翻。

有人驚奇,收容遣送站為什么如此草菅人命?

其實,那個時候的看守所也好不到哪里去。

尤其是小地方,看守所打死人也不稀奇,大家還記得“躲貓貓死”、“喝水死”、“睡姿不對死”、“興奮死”、“洗臉死”嗎?

這些都屬于社會的陰暗面,又同大家密切相關。

好在社會還是在進步,收容遣送制度畢竟是廢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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