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縣公租房申請條件2023 (長寧區公租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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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需要哪些申請條件?
廣州申請公租房條件
一、公租房申請要求:
(一)戶籍要求: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請人配偶非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市區的,可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請。
(二)收入資產要求:
申請時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標準:
1、1人戶低于24795元;
2、2人戶低于45458元;
3、3人戶低于61989元;
4、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74388元。
(三)家庭資產凈值標準:
1、1人戶低于13萬元;
2、2人戶低于24萬元;
3、3人戶低于33萬元;
4、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44萬元。
(四)現無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五)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以下簡稱購房優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
2.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六)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出售、贈與、離婚析產或自行委托拍賣過房產(以下簡稱轉讓房產)。
二、申請承租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人員,應如實向用工單位申報收入、資產凈值和居住情況,無用工單位的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如實申報。具體流程為:領表→申請→用工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和公示→產權人(出租人)備查→審核、公示并批準公告。
程序:申請、審核、公示、輪候程序
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程序按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實施辦法的有關程序執行,即:領表→申請→初審和公示→復核→批準和公告→輪候。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狀況,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申請公租房條件是什么?
條件主要是看年收入、看房屋數量、看是否已租,具體為:如果你符合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或者個人年收入5萬元以下(含5萬元)并且在中心城區無城鎮自有產權住房,也沒有承租公房的話就可以申請公租房。
相關說明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公租房申請要符合哪些條件
申請公租房的條件:
1、中等偏下收入的認定標準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個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2、城市戶籍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農業戶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3、新就業大學生:具有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不滿5年、在本市連續交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人員。
4、外來務工人員: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