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區公租房申請條件2023 (2o21年公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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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申請公租房需要什么條件和資料
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條件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已領取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的知識,跟著一起看看吧。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1、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條件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已領取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2、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單人戶)。上年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3、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其中,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三種補貼”的申請條件也均有規定。天津市公租房退出機制是如何規定的?在公共租賃住房的退出機制方面,《辦法》明確了3種情形:一是承租人有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改變用途,破壞或者擅自裝修且拒不恢復原狀,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二是承租人累計拖欠6個月租金、未按規定申請續租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三是承租人有不符合續租條件、獲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和承租或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的,應當在給予的搬遷期內騰退。搬遷期滿不騰退,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可以按照市場價格繼續承租;有其他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承租人騰退。據了解,本市房管部門為督促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家庭在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后依法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今年上半年對《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進行修訂,在其中增加了公共租賃住房退出約定,并嚴格遏制購買限價商品房后改變住房用途的行為。
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2022年
公租房是我國政府為解決有住房困難的就業職工及其他群體所提供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以下簡稱“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二)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請,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法律依據:《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津政發〔2011〕12號)中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公共租賃住房:
1、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條件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已領取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2、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單人戶)。上年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3、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公租房需要什么條件才能申請
法律分析:一、公租房申請條件
公租房的申請條件: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二、公租房申請方式
申請公租房首先是以家庭申請的。以家庭申請的需要選擇一名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這位申請人需要符合申請條件。然后是單身人士申請,要求本人為申請人。這里的單身指的是未婚人員、不帶子女的離婚或喪偶人員、獨自進城務工或者外地獨自來本地工作的人員。
然后是多人合租的方式:合租人的幾個人均需符合申請條件,人數不要超過3個人,需要1個人為申請人,其他人為共同申請人。畢竟公租房是對住房困難的人群提供的住房,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公租房不是歸個人擁有的。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公租房需要哪些申請條件?
廣州申請公租房條件
一、公租房申請要求:
(一)戶籍要求: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請人配偶非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市區的,可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請。
(二)收入資產要求:
申請時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標準:
1、1人戶低于24795元;
2、2人戶低于45458元;
3、3人戶低于61989元;
4、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74388元。
(三)家庭資產凈值標準:
1、1人戶低于13萬元;
2、2人戶低于24萬元;
3、3人戶低于33萬元;
4、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44萬元。
(四)現無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五)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以下簡稱購房優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
2.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5.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六)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出售、贈與、離婚析產或自行委托拍賣過房產(以下簡稱轉讓房產)。
二、申請承租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人員,應如實向用工單位申報收入、資產凈值和居住情況,無用工單位的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如實申報。具體流程為:領表→申請→用工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和公示→產權人(出租人)備查→審核、公示并批準公告。
程序:申請、審核、公示、輪候程序
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程序按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實施辦法的有關程序執行,即:領表→申請→初審和公示→復核→批準和公告→輪候。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狀況,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