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教育局電話號碼多少(廣東教育廳電話號碼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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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廣州市教育局投訴電話
- 2、廣東省教育廳電話
- 3、廣州教育局電話
- 4、廣東省惠州市教育局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 5、廣東省教育局投訴電話12391
- 6、廣東省教育廳投訴電話
廣州市教育局投訴電話
廣州市教育局投訴電話是:8327405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國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國家教育部的主要職責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并組織實施。
2、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3、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4、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5、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的原則,監測各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
按有關規定對全國教育基本建設和局屬教育事業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部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廣東省教育廳電話
廣東省教育廳各部門電話都不一樣,具體如下:
1、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聯系電話是020-37628372,辦公時間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2、廣東省教育廳交流合作處聯系電話是020-37626303,辦公時間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3、廣東省教育廳交流合作處聯系電話是020-37627706,辦公時間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4、廣東省教育廳人事處聯系電話是020-37627229,辦公時間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5、廣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與信息化處(教材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是020-37627986,辦公時間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擴展資料:
廣東省教育廳學生助學工作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是020-37627583,辦公時間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廣東省教育廳安全保衛處聯系電話是020-37626500。辦公時間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參考資料:辦事窗口-政務公開-廣東政務服務網
廣州教育局電話
廣州教育局電話:020-12345;廣州教育局政務公開電話:020-22083631(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廣州教育局辦公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西湖路83號。
廣州市教育局以廣東省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為平臺依托,通過設置政務公開、業務欄目、政務服務、互動欄目及專題欄目等,為廣大網友發布本局政務公開文件。
廣州市教育局根據《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穗字〔2009〕11號)設立的,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廣州市教育局是廣州市的一個政府機構,主要負責研究擬定全市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總結經驗,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擴展資料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2、組織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檢查區、縣級市教育財政撥款的投入、執行和使用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市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對局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廣東省惠州市教育局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惠州市教育局電話:12345(咨詢電話)、2286381;教育亂收費舉報電話:2691522?;葜菔薪逃衷O立于2009年。
根據《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惠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成立的,位于惠州市惠城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部門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教育發展規劃、教育體制改革意見,并協調指導實施。管理市級教育經費;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協助管理高等教育;綜合管理中等職業教育、基礎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
指導管理各類面向中小學生的教育培訓機構。負責開展教育督導評估評價;指導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和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
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主管學校的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范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負責直屬學校管理工作。負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惠州市教育局
以上內容參考:惠州市教育局-首頁
廣東省教育局投訴電話12391
廣東省教育廳投訴電話(信訪室):38627844,舉報郵箱:jyzhb@gdhed.edu.cn
廣東省教育廳其他部門電話:
一、招考部電話號碼為:38627819。
二、命題部電話號碼為:38627886。
三、技術部電話號碼為:38627917。
四、教育考試服務中心電話號碼為:38627971。
五、廣東省教育廳辦公室電話號碼為:38627899。
廣東省教育廳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并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省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小學布局結構的調整,組織審定省級統編教材,負責全省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和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廣東省教育廳投訴電話
廣東省教育廳投訴電話: 020-37627943。
廣東省教育廳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西湖路83號。
郵政編碼:510030。
廣東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27名。其中廳級領導職數:廳長(教育工委書記)1名、副廳長5名,教育工委副書記1名,主任督學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22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9名。
擴展資料:
廣東省教育廳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布局調整,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省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監督、統計各地教育財政撥款的投入、執行和使用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
(四)綜合管理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負責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承擔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全省成人文化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
(六)綜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導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組織審核高等學校設置、更名、撤銷和調整,組織實施國家學位管理的有關規定。
(七)負責教育系統科學研究的規劃、指導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各類科技工作,指導高等學校重點學科及科研創新平臺建設,指導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技產業工作,指導學校開展獎學、助學和勤工儉學工作,指導學校后勤工作和校辦產業工作。
(八)牽頭負責監督檢查各地和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情況,負責督政、督學工作,依法組織教育執法,督導、檢查各地履行教育職責和鞏固提高“兩基”工作。
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教育評估工作,對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監測。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研究和改革,指導各類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規劃、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學校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實驗室和圖書館建設,組織審定教材和教學用書及資料,負責教育系統政府采購監管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并組織實施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指導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和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有關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和計劃,指導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和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創業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各級各類民辦教育,規范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三)規劃、指導、組織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廣東省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有關工作,指導來粵留學管理工作。
(十四)規劃、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范工作。
(十五)規劃、指導高等學校黨建工作,協助省委管理高等學校領導干部,指導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建設、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統戰工作。
(十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宣傳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審計工作。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廣東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