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公租房申請條件2023 (2020年拉薩公租房最新消息)
本文目錄一覽:
- 1、申請公租房需要啥條件
- 2、申請公租房的條件是什么
- 3、2022年公租房怎么申請
- 4、公租房申請條件2022
- 5、申請公租房要什么條件
- 6、西藏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公租房需要啥條件
申請公租房需要的條件:
1、中等偏下收入的認定標準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個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2、城市戶籍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農業戶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3、新就業大學生:具有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不滿5年、在本市連續交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人員。
4、外來務工人員: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公租房申請流程
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
2、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復審。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公示。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輪候期間,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
申請公租房的條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租房的申請條件如下: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2、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公租房即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2022年公租房怎么申請
2022年公租房的申請流程:
1、到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
2、提交申請材料;
3、審核材料,如果符合申請條件,進行公告;
4、公示無異議,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即可。
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1、申請主體需要有穩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來源,外來務工人員需要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
2、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并且無租住公共住房;
3、家庭成員的收入、財產都符合申請的規定標準。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公租房申請條件2022
一、民法典中申請公租房要什么條件
申請公租房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等。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二、公租房申請需要提交材料
1、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2、已婚的提供結婚證;
3、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
4、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
5、申請家庭成員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賃憑證;
6、申請家庭成員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未辦理產權證的提供正式房屋銷售合同或其它可證明房屋權屬及面積的憑證;
7、申請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
8、有關單位在申請表內蓋章確認的收入、住房證明;
9、申請家庭成員工作單位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儲蓄存折(或銀行對賬單)或者單位的原始工資冊(起止時間段為申請前12個月);
10、家庭成員擁有的儲蓄存款憑證;
11、家庭成員擁有的股票、基金、債券、商業保險憑證;
12、家庭成員擁有的車輛等憑證;
13、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扣代繳憑證;
14、無工作單位的,提供經過年審的失業證;
15、個體工商戶,提供經營執照、上年度個人所得稅繳交憑證;
16、已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提交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
17、城市低保、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享受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獲得市級以上表彰等家庭,提供相關證件;
18、屬于外來務工人員的提交社會保險繳交憑證、勞動合同;
19、屬于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的提供畢業證書、社會保險繳交憑證、勞動合同;
20、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已轉正定級工作人員的申請人提交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和轉正定級的證明材料;
21、申請家庭成員中屬于省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還應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其未參加省直各類保障性住房申請的證明。
申請公租房要什么條件
每個地方申請公租房的條件不同,以重慶為例。
一、申請公租房的條件為:凡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人員及進城務工、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均可在主城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二、重慶公租房申請方式及可以申請的戶型
1、申請人備齊材料后可選擇任一公租房申請點提交申請(節假日除外),也可撥打重慶市公租房管理局公開咨詢電話63651390 、60841520查詢。
2、公租房申請戶型與申請人數相對應,1人申請單間配套,2人申請一室一廳及以下戶型,3人申請兩室一廳及以下戶型,4人以上申請三室一廳及以下戶型。(家庭成員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標準申請)
擴展資料:
重慶公租房申請所需資料
一、公租房申請表
二、身份證明,重慶戶籍人員提供身份證和戶口簿,非重慶戶籍人員提供身份證和居住證。
三、婚姻狀況證明,已婚人員提供結婚證明,離婚人員提供離婚證明,未婚人員提供戶口簿和承諾書。
四、工作及收入證明,共同申請人有工作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提供收入證明;無工作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出具證明,失業人員也可提供失業證,務農人員可提供農業戶口說明情況。
五、住房情況證明,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出具住房分配情況證明。住房困難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賃憑證或房屋權屬證書。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公共租賃房信息網-公共租賃住房政策解讀
西藏公租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申請條件: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 城區 有穩定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申請公租房所需的材料包括手寫申請,要寫明住房存在的困難,并寫明共同的居住人,申請人家庭成員的工資證明及勞動合同,自主創業人員要出具營業執照、退休人員要出具社保工資證明;申請人還要提供婚姻證明復印件(結婚證、離證),離婚者需提供離婚協議書。外來務工人員需提供暫住證,西寧市職工需要提供養老保險繳費單。另外本轄區居民在轄區外居住的人員,需居住地社區出具未申請過公租房的證明等,以上的這些材料都要出示原件,并復印這些材料各3份。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應當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及其配套設施的維修養護,確保公共租賃住房的正常使用。
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維修養護費用主要通過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業服務設施租金收入解決,不足部分由財政預算安排解決;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維修養護費用由所有權人及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承擔。
第二十五條 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托的運營單位不得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質、用途及其配套設施的規劃用途。
第二十六條 承租人不得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確需裝修的,應當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同意。